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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認定標準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2W

主要有三點認定標準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認定標準

(1)行爲人採取的手段達到惡劣。

(2)行爲人對執行標的的履行程度。

(3)行爲後果的嚴重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