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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的案子一年後如何處理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23W

不批捕的案子也是可以照常公訴的,因爲逮捕一般是適用於嚴重犯罪的情況。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訴,也有可能是犯罪情節較輕。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期限爲一年,被取保候審人取保滿一年沒有提起批捕的,應該解除取保候審的措施或變更爲其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不批捕的案子一年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