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根據《刑法》規定,如果被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則爲從犯。如果被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則爲主犯。《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