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撿到東西不還,構成侵佔罪。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構成侵佔罪。2、只是一般違法行爲,承擔民事責任。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動物,應當歸還失主;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返還拾得物是必須履行的強制性義務,不還東西是違法,還可能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構成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