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聚衆鬥毆罪是處罰的雙方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5W
聚衆鬥毆罪是處罰的雙方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聚衆鬥毆罪是雙方都有罪,處罰雙方。一般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單方具有聚衆鬥毆故意的行爲不應認定爲聚衆鬥毆罪。從聚衆鬥毆罪的客體來看聚衆鬥毆罪從原來的流氓罪中分離出來,侵犯的是社會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會公共秩序性質和特徵的管理秩序,不僅僅是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侵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衆鬥毆的;(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衆鬥毆的。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