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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都可以去自首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6W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投案自首是有時間限制的,自動投案必須發生在犯罪嫌疑人尚未歸案之前纔算投案自首。因此,並不是隨時都可以去自首的。
所謂自動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後,犯罪事實未被司法機關發現以前;或者犯罪事實雖被發現,但不知何人所爲;或者犯罪事實和犯罪分子均已被發現,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機關的傳喚、訊問或者尚未採取強制措施之前,主動到司法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基層組織等投案,願意接受審查和追訴的。
這裏的司法機關應指所有的司法機關。犯罪分子犯罪後逃到異地,又向異地的司法機關投案的,也屬於自首。實踐中有的犯罪分子因患病、身受重傷,爲了消除犯罪後果而委託他人代爲投案的,或者先行以書信、電話、電報等投案的,都應當屬於自動投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隨時都可以去自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