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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具備的條件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5.44K

正當防衛是指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衛行爲。它是對不法侵害者進行反擊,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的行爲,是刑法規定的保護行爲人與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法律制度。
根據規定,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必須是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只要是爲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行爲,即符合本要件。
2、必須有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爲實施的對象本人實行發生。
所謂“不法侵害”,指對一種權利或利益的侵害爲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爲,也包括其違法的侵害行爲。
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已實施完畢,或者實施者確已自動停止。
3、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正當防衛是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爲,應受一定限度的制約,即正當防衛應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爲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具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