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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滿又犯罪是累犯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05K
緩刑期滿又犯罪是累犯嗎
律師解答:不構成。律師解析: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罪的不構成累犯。
刑法規定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
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由於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而非刑罰執行完畢。因此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罪的不構成累犯。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