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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要處幾日拘留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6W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失火一般發生在日常生活中,行爲人必須有引發火災的行爲:如吸菸入睡引發火災;手機充電不慎引發火災;做飯未照看爐火,安裝爐竈、煙囪不合防火規則引發火災;在森林中亂燒荒,或者架柴做飯、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釀成火災,造成重大損失,就構成失火罪。
【法律依據】
《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僞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要處幾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