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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分別是在哪個司法機關進行的?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59W

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分別是在哪個司法機關進行的?

一、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分別是在哪個司法機關進行的?

分別在檢察機關和法院進行處理,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在中國,審查起訴活動是人民檢察院職權之一,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在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對偵查階段查明的犯罪事實和蒐集的證據進行全面複查,既是對偵查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又是偵查工作的深入和發展,其目的是進一步保證案件的質量。

審判機關就是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在中國,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進階人民法院,以下爲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八條 人民法院向人民檢察院調取需要調查覈實的證據材料,或者根據辯護人、被告人的申請,向人民檢察院調取在偵查、審查起訴中收集的有關被告人無罪和罪輕的證據材料,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收到調取證據材料決定書後三日內移交。

第一百五十九條 合議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節,而起訴和移送的證據材料中沒有這方面的證據材料的,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

第一百六十條 合議庭認爲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應當由審判長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開始就全案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法庭辯論。

第一百六十一條 法庭辯論應當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公訴人發言;

(二)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三)被告人自行辯護;

(四)辯護人辯護;

(五)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第一百六十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辯論應當在刑事訴訟部分的辯論結束後進行。先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然後由被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有關審查起訴有審判階段的法律適用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審查起訴和審判的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下還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的實際情況來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導致司法程序上的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