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侵佔集體財產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欄目: 刑事立案 / 發佈於: / 人氣:3.01W

1、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爲己有;將自己業已持有的公私財物非法轉爲己有的行爲,予以立案。
2、爲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透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爲,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拒不交還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侵佔集體財產罪立案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