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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標準是什麼? | 監守自盜是什麼罪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51W

一、監守自盜是什麼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監守自盜是什麼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監守自盜在刑法上對應兩種罪:職務侵佔罪和貪污罪。

如果監守自盜者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則當其錢款數額達到一定程度時即構成職務侵佔罪vk果監守自盜者是國家工作人員,則當其錢款數額達到一定程度時即構成貪污罪。

參考法條: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綜上所述,所謂監守自盜,是指利用自身所在的權限,對於某些事情或者物體存在佔有的行爲,刑法對於此行爲作出了懲罰的規定,包括拘役和罰金;這種案件多是存在於事業單位中或者是某些大企業中,因爲在他們的手中權力較大,可以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