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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賂罪入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98W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賂罪入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賂罪入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入刑標準爲五千元,索取或者收受賄賂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索取或者收受賄賂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較大,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四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類人員在我國的公司或私人企業進行工作期間,如收受這類違法金錢,爲其牟利的我國的管理部門和司法部門對這類人員進行處罰。按照這類人員的實際收受錢財金額和違法案情進行處罰,處理這類違法人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