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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闖民宅可以打出去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6.35K

一、私闖民宅可以打出去嗎?

私闖民宅可以打出去嗎?

1、可以適當防衛、但是不能防衛過當,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也可以即時報警。

如果有涉及到傷害的話,可以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兩人之間的法律責任。

2、打得分寸要得當,只有當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採取正當防衛。

當對方喪失攻擊能力時後,不要再繼續傷害私闖民宅拿刀的。

3、法律是支援正當防衛,但是不能因爲防衛過當而變成故意傷害罪。

4、當私闖民宅拿刀的停止違法行爲時,當事人可以報警,讓警方處理。

也可以把私闖民宅的扭送到公安機關,讓警方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二、私闖民宅砸東西怎麼定罪,私闖民宅定罪標準是什麼

所謂"私闖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爲。

1、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245條的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爲犯,行爲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2、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私闖民宅就是在業主不同意的情況下而強行進入,對於這種行爲作爲受害者是可以利用適當的方法來保護自己,如果犯罪人員利用兇器來傷害自己,同樣也是可以來正當的對自己防衛,只要是屬於正當的防衛那以自己是不會產生任保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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