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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法條從刑法分則四要件分析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4W

盜竊罪的法條從刑法分則四要件分析

日常生活中時而會發生一些盜竊行爲,那麼具體什麼樣的行爲會構成盜竊罪呢?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從刑法分則分析盜竊罪的四要件。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爲。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由上述規定可知,某一盜竊行爲要構成盜竊罪,要求行爲人年齡滿16週歲、盜竊金額較大或次數較多等要件。本站特別提醒,由於每個省市法院規定的構成盜竊罪金額數額不同,如當事人因盜竊行爲被起訴的,建議及時尋求律師幫助,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