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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構成共犯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78W

《刑法》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緩刑沒有實際執行。是一種宣告刑。

過失犯罪構成共犯嗎

《刑法》

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有過失犯罪的人是否要爲自己的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要根據實際的情節來加以分析,並不是每個罪犯的犯罪情節都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