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判刑了婚姻就無效了嗎?
判了重婚罪,後來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而不是前段的合同婚姻關係。
1、依據《民法典》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2、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只有受害人或者居委等基層提起訴訟,才能構成犯罪,法院才能依法判決,新的婚姻關係也就隨之自動解除,舊的還存在。
二、申請宣佈無效婚姻的主體是誰?
(一)以重婚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利害關係人依據法律上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申請人,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爲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爲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三、申請無效婚姻需要多久?
(一)申請無效婚姻最快需要三個月。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無效婚姻需要多久要依據審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要在六個月內宣判,如果是簡易程序,要在三個月內宣判。
(二)宣告婚姻無效需要什麼材料
1、以重婚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爲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
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
原始婚姻繼續有效。重婚的兩個人屬於無效婚姻。由於重婚的原因導致婚姻無效的,當事人及其親屬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宣佈婚姻無效;由於未達到法定結婚年紀而導致婚姻無效的,需要當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請確認婚姻無效;由於近親屬結婚而導致無效的,需要當事人自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