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證駕駛是危險駕駛犯罪嗎
無證駕駛不屬於危險駕駛罪。無證駕駛只是普通的違法行爲,一般給予罰款和記分的處罰。危險駕駛罪是犯罪行爲,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才涉嫌危險駕駛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危險駕駛罪的從重處罰情節有哪些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危險駕駛罪如何舉證
危險駕駛罪需要的證據內容,具體如下所述:
(一)證明行爲人的責任能力的證據。包括行爲人的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來證明行爲人已達到法定刑事責任能力,危險駕駛罪要構成犯罪,行爲人必須年滿16週歲。
(二)證明行爲人存在主觀故意的證據。根據行爲人的犯罪目的、犯罪動機、主觀意志來證明行爲人是故意危險駕駛的。一般行爲人的主觀因素難以判斷,只能透過他的行爲、動機來判斷他是否存在主觀故意。
(三)證明行爲人有危險駕駛行爲的證據:
1.對於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危險駕駛,需要有證據證明其在道路上追逐,比如車速、行車記錄含義等證據,能夠證明其情節惡劣。
2.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據主要是行爲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對於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行爲屬於醉酒駕車。檢測酒精含量一般由交警用儀器測出,如果行爲人拒絕測量的,推定其醉酒駕駛。
3.對於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行爲。主要是證明車速、載客人數的證據,比如行車記錄儀,車內監控,乘客的證言,售票記錄等證據。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主要是危險化學品的容量、數量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一切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都可以證明。
四、危險駕駛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是危險駕駛犯罪嗎,具體回答是無證駕駛不屬於危險駕駛。無證駕駛人員未透過機動車駕駛考試,也意味着其駕駛能力沒有達到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要求,上路駕駛車輛會給社會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隱患。看完本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問題,會有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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