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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申請書要怎樣寫?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85W

保外就醫申請書要怎樣寫?

保外就醫申請書要怎樣寫?

罪犯在服刑期間患有嚴重疾病,需要到監獄外治療。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可以向擔保外的有關部門申請醫療救助。如果無擔保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則必須由擔保人擔保。保證人的資格由公安機關審查。保險外就醫,必須先填寫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然後填寫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其次是事實和理由。

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罪犯,應當寫明申請理由。什麼是犯罪?基本的家庭情況,疾病和疾病,所以我想申請批准加上付款和日期。上一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出具證明,並填寫《罪犯保險醫療檢查諮詢表》,徵求罪犯家屬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意見。然後,看守所填寫《罪犯保險批准表》,連同《罪犯保險諮詢表》、有關殘疾認定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批准意見。如果獲得批准,申請人可以在境外就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監外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不能照顧自己的生活,臨時申請在不危害社會的情況下在監獄外執行的。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有社會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在擔保人境外就醫或者自殘、自殘的犯罪分子不得在擔保人境外就醫。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對有重大疾病需要外出就醫的罪犯,必須出具診斷書。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執行;執行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決定臨時執行,並向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構或者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書面意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