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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構成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93K

認定構成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我國,如果單獨的賣淫行爲其實並不會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爲,因此也是要對行爲人做出處罰。但要是介紹他人賣淫的話,那這樣的行爲就有可能被認定構成犯罪了。實踐中,如果認定構成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介紹賣淫罪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這裏的“他人”主要是指婦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單個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紹對象的數量和介紹次數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介紹,是指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勾通撮合,使他人賣淫活動得以實現的行爲,俗稱“拉皮條”。實踐中,介紹的方式多表現爲雙向介紹,如將賣淫者引見給嫖客,或將嫖客領到賣淫者住處當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單向介紹,如單純地向賣淫者提供資訊,由賣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行爲的,都可構成本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爲,並且明知這種行爲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二、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有關介紹賣淫罪量刑標準如下:

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其中根據不同的犯罪情節,法律中規定的量刑標準不同。而此罪的最高處罰爲無期徒刑,同時還要並處罰金。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