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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詐騙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13W
職務詐騙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職務詐騙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1、主體要件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詐騙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2、犯罪對象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對象是本公司企業的財物,這種財物實際上已被行爲人所掌握;而詐騙罪的對象是不爲自己實際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的行爲不同。

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的財物;而詐騙罪則是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二、職務侵佔罪是自訴案件嗎

不是,職務侵佔罪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法律上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並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若是國有企業的職員,利用其職位實施了不法行爲,此時是會被認定爲是貪污或者是職務侵佔罪。由於此時不僅公司的權益會受到侵害,還有可能會危害消費者的權益,故此職務侵佔罪並非是告訴纔會被受理的刑事案件。

三、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職務侵佔罪的主體要件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2、主觀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態度,且以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爲目的。

3、客體要件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4、客觀要件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這兩種罪名的法律概念不同,犯罪主體不同。利用職務便利侵佔財物的行爲,會構成職務侵佔罪,需要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職務侵佔罪不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項罪名屬於公訴案件,需要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