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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44W

販賣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販賣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可能會判死刑。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