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中的故意殺人可以轉化爲故意殺人罪嗎?
尋釁滋事罪轉化爲故意殺人罪是合理的。尋釁滋事是指行爲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爲。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尋釁滋事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
1、一般違法行爲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罰款基準: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較重違法行爲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尋釁滋事,或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過;
(3)追逐、攔截他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爲的;
(4)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行爲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爲的;
(5)其他尋釁滋事行爲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爲的。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或其他危害後果的,適用情節較重處罰。
罰款基準: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三、尋釁滋事的處罰內容是什麼?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尋釁滋事的行爲是嚴重的破壞了公共秩序,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在尋釁滋事中而故意殺害他人,那麼是可以按故意殺人罪來進行處罰,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罰罪名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