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非法持有槍支量刑標準是什麼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24W

非法持有槍支量刑標準是什麼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行爲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槍支,拒不交出,構成了非法持有槍支罪,就要量刑處罰。需要注意,我國對槍支的管理是很嚴格的,如果在本身沒有持槍資格的情況下持有槍支的話,就會涉嫌犯罪。那實踐中非法持有槍支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非法持有槍支罪如何量刑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持有槍支量刑標準是什麼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或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1支的,爲有期徒刑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2支的,爲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爲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爲有期徒刑二年;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20發以上30發以下的,爲管制刑;30發以上40發以下的,爲拘役刑;40發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100發,每增加3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4)非法持有、私藏氣槍鉛彈1000發以上1500發以下的,爲管制刑;1500發以上2000發以下的,爲拘役刑;2000發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5000發,每增加15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5)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軍用子彈200發以上300發以下的,爲管制刑;300發以上400發以下的,爲拘役刑;400發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1000發,每增加3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6)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1枚的,爲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爲有期徒刑二年;

(7)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雖未達到以上起點,但造成人員傷亡的,傷1人,爲有期徒刑六個月,輕傷增加2人或重傷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個月;死亡1人,爲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數罪併罰的除外)。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或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2支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5支,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個月;

(3)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3枚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4)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100發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5)非法持有、私藏氣槍鉛彈5000發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6)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軍用子彈1000發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即使構成了非法持有槍支罪,但由於實際的犯罪情節不同,有的持有槍支多而有的持有槍支少,因此在量刑處罰的時候法官作出的判刑就是不太一樣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實踐中,對未攜帶持槍證件的,由公安機關扣留其槍支、彈藥,而不能認定爲非法持有槍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