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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1W
刑法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最新刑法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

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

三、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實際能構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計算機技術、知識的專業人員,如計算機程序設計人員、計算機操作、管理維修人員等。

2、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對象爲各種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及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術不熟練甚或失誤而致使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或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應用程序遭受破壞,則不構成本罪。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和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後果嚴重的行爲。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這樣的一種行爲是有非常明確的量刑處罰的力度的,比如說如果是造成嚴重後果的話,將會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來進行處罰,但是特別重大的情況之下,將會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對此進行相對性的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