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構成搶奪危險物質罪既遂的處罰: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搶奪危險物質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公然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犯罪既遂是什麼
已經完成了犯罪行爲,有些犯罪行爲並已發生所追求的危害結果。有的犯罪,只要完成了犯罪行爲就是既遂,如誣陷罪,只要完成了誣陷行爲就是既遂,而不問是否對被誣陷者發生危害結果。有的犯罪則必須發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結果纔算既遂,如故意殺人罪,必須發生被殺者死亡的結果纔算既遂。
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搶奪危險物質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公然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搶奪危險的物質將會擾亂到社會公共秩序,同時也會給社會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損害,因此根據《刑法》第127條當初明確的規定,不管是盜竊還是搶奪槍支彈藥等危險的物質,都會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制度性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會按照10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