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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訴法規定被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欄目: 強制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1.98W

根據刑訴法規定被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據刑訴法規定被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嗎?

根據刑訴法規定被批捕後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後再被取保候審會比較困難,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被逮捕後滿足一定條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審的。

逮捕是爲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串供、毀滅證據等採取的一種較爲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較大的現實社會危險性,可以說,逮捕是比取保候審更爲嚴重的刑事強制措施。

逮捕後符合條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依據法律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方法。取保候審符合條件也是可以改爲逮捕的。

二、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對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並決定是人保、財產保,還是人保與財產保並用。

具體來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滿足下列條件則在被逮捕後仍然可以取保候審:行爲人是預備犯或者中止犯;行爲人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或者脅從犯;行爲人所犯的罪是過失犯罪的;行爲人的行爲屬於防衛過當或者避險過當的;行爲人是主觀惡性較小的初犯;行爲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滿七十五週歲的人;行爲人與被害方依法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且已經履行或者提供擔保的;行爲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行爲人繫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行爲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行爲人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緩刑的以及其他不需要繼續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在當代社會被批准逮捕的話,就說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經涉及到相關的刑事方面的罪名,因此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符合取保候審也是可以由當事人或者是親屬來幫忙申請,爭取取保候審的這樣一種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