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

欄目: 經濟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82W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生產銷售假藥罪屬於行爲犯,只要生產銷售假藥足夠達到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程度,就會夠成生產銷售假藥罪。
生產假藥的行爲表現爲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爲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爲。生產、銷售假藥是兩種行爲,可以分別實施,也可以既生產假藥又銷售假藥,同時存在兩種行爲。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爲的即符合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客觀要求。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