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銷售劣藥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欄目: 經濟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7.9K

一、銷售劣藥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銷售劣藥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是否屬於假藥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二、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的,應予立案追訴。但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產、銷售假藥爲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生產”:

(一)合成、精製、提取、儲存、加工炮製藥品原料的;

(二)將藥品原料、輔料、包裝材料製成成品過程中,進行配料、混合、製劑、儲存、包裝的;

(三)印製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的。

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有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或者爲出售而購買、儲存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銷售”。

本條規定的“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是否屬於假藥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只要有生產銷售劣藥這樣的一種行爲的話,都會對此進行懲罰處理,但是還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因爲哪一些是屬於劣藥,哪一些是屬於假藥的話,還存在着一定的差別,但是如果要定罪量刑的話,肯定是需要按照《刑法》當中的構成要件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