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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欄目: 毒品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4W
非法攜帶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攜帶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立案標準是:
1、行爲人攜帶罌粟種子超過五十克的;
2、行爲人攜帶大麻種子超過五十千克的;
3、行爲人攜帶其他毒品原植物種子,數量較大的情形。
非法攜帶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法規,非法運輸毒品原植物的種子,數量較大的行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八條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罌粟種子五十克以上、罌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種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萬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數量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