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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門而入打人屬於什麼責任

欄目: 暴力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23W

該行爲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打人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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