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治安案件辦理程序規定

欄目: 治安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08W

一、受理。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二、調查。
三、決定。
四、執行。

治安案件辦理程序規定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