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章停放車輛阻礙交通怎麼處理?
違章停放車輛阻礙交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二、違章停放車輛阻礙交通拒不繳納罰款怎麼辦?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違章停放車輛阻礙交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在我國,違章停放車輛不會被扣分,但沒有立即駛離的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對違法行爲人進行行政罰款。這裏要注意交管部門把違章停放的車輛拖到指定的地點停放的需要告知當事人車輛具體的停放地點,而且交管部門拖車過程中不能向當事人收拖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