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異地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欄目: 訴訟管轄 / 發佈於: / 人氣:8.29K

一、民事訴訟管轄

異地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1、一般民事案件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轄區的法院起訴。

2、對侵權行爲,應向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對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權,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民事訴訟賠償包括

1、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各地的賠償標準不一樣,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裏面有詳細的介紹

我國民事訴訟有明確規定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管轄問題,因此起訴時可以根據具體的案件,至於民事訴訟賠償,無論是本地還是異地民事訴訟賠償都是差不多的,上文小編有做詳細介紹,大家對於這方面不清楚的,可以訴訟時聘請相關方面的律師,律師可以幫忙解決民事訴訟管轄以及民事訴訟賠償等等相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