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強制執行還花錢嗎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錢,由被執行一方交費。
第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第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行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會對口頭申請製作筆錄,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但如果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約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二)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
2、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三、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四、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久能執行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般在六個月內採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個月內不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如果法院執行立案6個月,還沒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限。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
五、向哪個法院申請執行
1、法院出具的文書,包括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刑事案件的涉財產部分等是由一審法院進行執行,特別要在這裏說一個特殊的文書,即法院出具的支付令,是由作出支付令的法院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法院進行執行;
2、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書,應當由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3、具有強制效力的公正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所在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個裏的有管轄權指的是按照案件的級別管轄在進行確定,每個地方的受案訴訟標都是不一樣的,具體以當地的爲準。
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的,費用的多少主要是按照執行的案件是否有價額或者是金額的多少來計算的,不同的執行金額或者是價額收取的費用不一致,我們在遇見申請強制執行還花錢嗎的問題時可以參考本文內容。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爲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爲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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