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仲裁協議不履行合同義務違約金能否單獨起訴?
有仲裁協議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金爭議不能單獨起訴,需要申請仲裁處理。
《仲裁法》
第五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二、仲裁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三、違約金爭議申請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1、仲裁申請書。
2、仲裁協議或附有仲裁條款的合同。
3、身份證明檔案:個人提供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檔案、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企事業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
4、授權委託書,須列明委託事項和具體代理權限,有授權者的簽字或蓋章,並註明授權日期。
5、證據材料。
四、主張違約金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爲。
2、違約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
3、當事人的違約行爲造成了損害事實。
4、違約行爲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着因果關係。
五、違約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雖然定金和違約金都有擔保主債權實現的功能,但是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規定,違約金只是民事責任的形式,並沒有將其作爲獨立的擔保形式來看待。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交易約定和預先支付的作用,而違約金只是出現違約行爲的一種賠償約定,沒有確定交易意向和預先支付的作用。
3、產生方式不同。
定金的產生必須由約定購房事宜的雙方當事人發起,而違約金既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而發起,也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而產生。因此,二者在產生方式上存在着差異。
4、交付時間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違約金是在發生違約行爲後交付的。二者交付的時間不同,產生的原因也不同。
民事主體在民事合同當中可以約定合同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和訴訟相比審理週期比較短,而且實行的是一裁終局制,仲裁裁決書和法院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平等的,關於違約金爭議的仲裁裁決書生效後,對方不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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