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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欄目: 辦案流程 / 發佈於: / 人氣:7.52K

一、執業律師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執業律師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接受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一方當事人的委託,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被害人的近親屬的;

(三)同一律師事務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訴訟案件或者非訴訟業務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所委託的其他法律業務的;

(四)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存在法律服務關係,在某一訴訟或仲裁案件中該委託人未要求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其代理人,而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該委託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託關係終止後一年內,律師又就同一法律事務接受與原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對方當事人的委託的;

(六)其他與本條第(一)至第(五)項情況相似,且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的其他情形。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發現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告知委託人利益衝突的事實和可能產生的後果,由委託人決定是否建立或維持委託關係。

二、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

主要內容如下: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專業的律師非常清楚自己在哪些情形當中需要回避,如果律師在代理該案件的過程當中,發現跟對方當事人之前有代理關係或者屬於近親屬關係的話,對這些狀況必須要及時的跟當事人講清楚。存在這些情況都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律師客觀的判斷案件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