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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呢?

欄目: 消費權益 / 發佈於: / 人氣:2.63W
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呢?
律師解析:懸賞廣告屬於要約。
懸賞廣告,是不同於一般廣告的一種特殊廣告形式。它是廣告人以廣告的形式聲明對完成懸賞廣告中規定的行爲的任何人,給予廣告中約定的報酬的意思表示行爲。對於懸賞廣告的性質,我國理論和司法實踐多數意見都把懸賞廣告作爲要約看待。因此,只要有人完成了約定的行爲,合同即告成立,廣告人應依廣告支付報酬,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