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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建議循法律途徑解決對嗎?

欄目: 人身侵權 / 發佈於: / 人氣:2.79W

誤工費就是應該賠償的人向倍賠償的人支付的一種費用,受害者在受傷害期間以爲無法從事勞動,不能掙得工錢,所以需要對方向受害者提供受傷期間的工期費用,即是誤工費。誤工費的賠償的裁判依據主要體現在法律中有關侵權的相關規定中。法律條文明確提出了關於誤工費的相關說法。

誤工費建議循法律途徑解決對嗎?

建議誤工費遵循法律途徑解決,誤工費的賠償的裁判依據主要體現在《侵權責任法》。我們對誤工費的一些知識並不瞭解,根據法律規定解決問題才能保護自身利益,不被有些不懷好意的人鑽了空子。在事故中爲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

1、什麼是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2、誤工費賠償的裁判依據是什麼?

對於誤工費的賠償的裁判依據主要體現在《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費損失的賠償範圍都有哪些?

誤工費的賠償範圍實際上就是誤工損失的範圍。是指受害人因暫時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而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所導致的收入損失。實踐中主要表現爲因無法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而遭受的實際收入的損失和因喪失一個確定的工作機會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以及受害人爲避免收入損失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爲了使受害人在治療期間仍能夠維持基本的收入狀況,一般將誤工損失的認定爲受害人的整體收入狀況爲依據,而不應將基於一時一地的勞動合同的報酬認定爲誤工損失。但如果這種臨時性、隨機性的勞務收入構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來源的話,由於此類收入的不固定性,應將此類受害人確定爲無固定收入者,並按無固定收入者的誤工費計算標準予以計算。

4、誤工費損失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誤工費的計算,具體分兩種情況:

①、受害人工資高於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且能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按實際減少的勞動報酬計算,即月平均工資÷30天×誤工天數;

②、若受害人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工資與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當,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即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5、誤工費計算的特殊情況有哪些?

①、受害人從事兼職工作時誤工費的計算

受害人於本職工作之外尚從事兼職工作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應當視其兼職工作的具體情形而分別予以對待。如果受害人從兼職工作中能夠得到固定收入,則以其實際收入損失作爲計算的基礎;如果兼職工作爲非固定收入,則在受害人不能有效舉證其近3年的平均收入時,不宜簡單參照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而應考慮受害人收入的減少與傷害的因果關係以及其對兼職工作投入的時間、精力和物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一個賠償的標準。畢竟,兼職收入與專職收入存在較大差異。

②、受害人在境外工作時誤工費賠償標準的確定

實踐中有的受害人系在我國境外工作,而在其於境外的工資標準遠遠高於我國時,如何確定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就成爲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學者對此意見也不盡相同,有的認爲應以受害人實際遭受的收入損失爲標準計算,有的認爲應以我國的工資標準計算,還有人則認爲應當取一箇中間值。

筆者認爲,雖然在我國領域內發生的侵權行爲適用於我國的法律,但適用我國的法律並不意味着適用我國的工資標準。由於誤工損失是對受害人實際收入的損失,在受害人能夠證明其實際誤工損失的情形下,應當按其實際遭受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但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國外相關立法一般都有關於僱主持續支付工資義務期間的規定,對受害人主張此期間的誤工費的,應當不予支援;二是根據衡平原則,如果受害人的工資標準遠遠高於我國公民的收入狀況,並造成我國公民無法承受時,應當對誤工費的賠償數額予以適當降低。

6、證明誤工費數額的證據都需要什麼?

證明誤工費數額的證據方面,一個是收入狀況證據,一個是誤工時間的證據。

收入狀況證據內容可以包括:1、具體的收入水平數據;2、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3、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誤工時間的證據內容包括: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法律中明確提出了關於誤工費的相關法律條文,我們在作爲受傷害者的時候是有權提出賠償誤工費的,法律上是支援這一說法的,遇到相關事宜的時候可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提出關於進行誤工費賠償的說法,如果對方不承擔,或者拒絕賠付誤工費,受害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定賠付相應的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