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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附帶民事訴訟如何賠償?

欄目: 其他侵權 / 發佈於: / 人氣:2.96W

故意毀壞財物罪民事賠償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的賠償訴訟的話就可以了,而且這樣的一種賠償數字的話,通常情況下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撐的,具體根據當事人的損失來進行一定的賠償,這在刑法當中有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附帶民事訴訟如何賠償?

故意毀壞財物罪賠償不起的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爲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爲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爲,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處罰。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6歲的人犯本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損壞他人的財物的起訴,是由公訴機關所提出的,而且公訴機關提出來這樣的一種具體方面的責任承擔的話,他主要是刑事方面,至於受害人自己的一個財產方面的損失,經濟方面的賠償的話,還需要自己單獨的提出來,或者是附帶民事訴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