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民法典
法律對於高空拋物的規定是,
高空墜物屬於
違法行爲,依據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建築物、構建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築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