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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過錯侵權和無過錯侵權的劃分是什麼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W
《民法典》過錯侵權和無過錯侵權的劃分是什麼
律師解析:過錯侵權和無過錯侵權的劃分是:
過錯侵權是指被侵權人需要證明侵權人有過錯,侵權人才承擔侵權責任
無過錯侵權是指侵權人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侵權人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其中過錯侵權是原則,無過錯侵權是例外必須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都不是無過錯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爲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