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7.63K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是關於受害人的過錯的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這條規定完全沿用了《民法通則》第131條的規定,只不過用詞上以“被侵權人”取代了“受害人”。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