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不能。
律師解析:人身損害賠償協議一般不能申請執行,除非經過
公證部門公證或法院
司法認可。
發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
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