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未成年國家賠償

欄目: 婦幼權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47K
未成年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國家對未成年用工的保護


用人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1、安排工作崗位之前;

2、工作滿一年;

3、年滿十八週歲,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應按本規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檢查表》列出的項目進行。

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我國規定的未成年工是指已滿16週歲但尚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單位招用這部分未成年人是允許的,但在工作過程中也要加強對未成年工的保護才行,其中就要求單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