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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主要違法行爲特點是什麼?

欄目: 偷稅漏稅 / 發佈於: / 人氣:1.73W

一、稅收的主要違法行爲特點是什麼?

稅收的主要違法行爲特點是什麼?

1.行爲主體具有廣泛性

稅收違法行爲的主體是指稅收違法行爲的實施者,即行爲中權利的享有者或義務的承擔者,或者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或組織。稅收違法行爲的主體不僅包括徵稅主體和納稅主體,還包括其他主體,如委託徵稅主體、協助徵稅主體、稅務代理人等。

2.行爲具有特定性

稅收違法行爲必須是某種違反稅收法律規範,侵害了爲稅法保護的稅收關係的行爲。即稅收主體必須實施了某種作爲或不作爲的行爲,這種行爲違反的法律規範是稅法,侵害了稅法所保護的法律關係。稅收違法行爲主要包括:

(1)作爲稅收違法行爲,是指行爲主體不履行稅收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作爲義務。如納稅人違反稅法規定,使用假髮票的行爲。

(2)不作爲稅收違法行爲,是指行爲主體不履行稅收法律規範規定的作爲義務。如納稅人依照稅法規定,有主動申報繳納應繳稅款的行爲,但其違法不進行申報納稅的行爲。

3.行爲的法律後果特定

法律後果是稅收違法行爲特有的內在形態,是稅收違法行爲本質的表現,而且就是稅收違法行爲本身,所以稅收主體既不能否認也不能輕視其後果。世界上不存在無結果的行爲,實施了稅收違法行爲就要承擔某種不利的稅法上的法律後果,就要追究違法主體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比如,納稅人實施了偷稅的行爲,就會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特定法律後果,因此要依照稅法規定對自己的違法行爲承擔相對應的法律後果。

二、稅收違法行爲的種類

1.徵稅主體的違法行爲和納稅主體的違法行爲

這是根據實施稅收違法行爲的主體類型所作的分類。徵稅主體的違法行爲,即徵稅機關和其他行使徵稅權的組織實施的違法徵稅行爲。其具體內容又可分爲徵稅越權、徵稅濫用職權、徵稅侵權、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等。如在稅務稽查過程中,稽查人員與被查對象有利害關係,足以影響案件查處,但卻不申請回避,該稽查人員的行爲就是違反了稅法規定的行爲。

2.稅收實體違法行爲和稅收程序違法行爲

這是根據稅收違法行爲的性質所作的分類。稅收實體違法行爲又稱爲實質上的稅收違法行爲,是稅收主體違反稅法規定的實體權利義務的行爲。對徵稅主體來說,主要是違法多徵、少徵或越權開徵、停徵稅收;對納稅主體來說,主要是實施各種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爲。

3.抽象稅收違法行爲和具體稅收違法行爲

這是根據稅收違法行爲的對象所作的分類。抽象稅收違法行爲是指與稅收相關的機關制定稅收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行爲違法,包括主體違法、形式和程序違法、內容違法等。

綜上所述,稅收違法行爲是稅收法律關係主體違反稅收法律規範、侵害了爲稅法保護的稅收關係並應承擔某種法律後果的行爲,且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若是納稅人不遵守的話,是要承擔一定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