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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罪數額巨大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欄目: 稅務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5.49K

一、逃稅罪數額巨大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逃稅罪數額巨大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量刑標準如下:

1、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逃稅罪如何認定

(一)罪與非罪

行爲人偷稅數額要達到一定比例和數額或者具備法定情節,才構成犯罪。偷稅數額佔應繳納稅數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才構成犯罪。對多次犯有偷稅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二)偷稅罪認定的犯罪主體規定問題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法律規定爲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偷稅罪的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才可構成(稅務人員作爲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在實際處理過程中,一般對單位判處罰金沒有異議,但因偷稅罪的特殊性,主要涉及到單位的財務處理問題,特別是企業法人代表及財務人員的責任劃分問題。按照以上兩條刑法規定,單位犯偷稅罪,財務人員作爲直接責任人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對單位的負責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本法未作明文規定,特別是對於單位的負責人不知情或對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熟悉的情況下,單位的負責人是否還應承擔刑事責任存在爭議。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偷稅漏稅這種行爲的話,必然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同時在我們國家判斷逃稅罪具體的量刑標準的時候,也是需要根據逃稅的數額以及佔到應納稅的數額比例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