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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酒駕合併怎麼處罰

欄目: 醉駕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1W

無證酒駕因不同的行政違法行爲作出的行政處罰不發生競合,應單獨分別執行。無證駕駛駕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如果是醉酒駕駛的,涉嫌犯罪,還要給予刑事處罰。

無證酒駕合併怎麼處罰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