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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纔算肇事逃逸

欄目: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9W
怎麼纔算肇事逃逸
律師解析: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有爲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爲算肇事逃逸。
在主觀上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有知道事故的發生,且有想逃避的責任的行爲。
逃逸的一方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爲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爲。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爲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