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罰單最遲在第十五天的時候處理。在交警的開單之日起的15天內要上車管所辦理或者交警大隊處理掉,逾期未處理則需要繳納滯納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